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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印巷物业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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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三国印巷        

项目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龙安社区8、10组南滨路

            合同类别编号:            

                                      合同归档编号:  



三国印巷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重庆江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物业名称:三国印巷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龙安社区8、10组南滨路


类型:商业

坐落位置:三国印巷

建筑面积:33556.95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HYPERLINK "http://www.chinalawedu.com/sifakaoshi/ziliao/minfa/hetongfa/" \t "_blank" \o "合同法"合同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HYPERLINK "http://www.chinalawedu.com" \t "_blank" \o "法律"法律、HYPERLINK "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 \t "_blank" \o "法规"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管理规约,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三国印巷(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公共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三国印巷

物业类型:商业

座落位置: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龙安社区8、10组南滨路

占地面积:58576.08平方米

建筑面积:33556.95平方米

四至:东至:云阳县长江大桥           南至:尚州大道;

     西至:云阳县张飞庙             北至:长江。

以上具体面积以竣工实测面积为准。四至边界详见《三国印巷用地红线图》。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消防通道。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避雷装置。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公厕。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7、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规范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按《重庆市城市普通写字楼或商业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实施(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乙方有权定期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等项目进行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物业管理费外的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改变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和外观风貌,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含维修费、经济损失等直接和间接费用)。

4、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爱护公共卫生,不得污损地面,及时清除污染物,如乙方确实无力清除,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7、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自有或单独使用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堵塞等异常情况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8、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他业主自有部位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管理费用(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业主部分的设备设施所需的水、电、气、网络通讯等费用。)

一、该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单价为7.00元/㎡/月。但为了支持各业主的发展,物业服务费实行限时优惠政策:

1、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物业服务费为3.00元/㎡/月。

2、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物业服务费为5.00元/㎡/月。

3、2029年1月1日以后物业服务费为7.00元/㎡/月。

二、乙方租赁房屋为                  ,建筑面积为      ㎡;物业管理服务总建筑面积为        ㎡。

三、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总建筑面积               ㎡收取。

四、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月度费用为:     元/月(大写:              整);

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月度费用为:     元/月(大写:                 整);

2029年1月1日以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月度费用为:       元/月(大写:                   整)。

五、物业服务管理费标准按国家物价政策调整。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日至         日。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乙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乙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到期,乙方未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本合同继续生效,直至乙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届满后,甲方选择不再继续实施物业服务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第六条  物业服务管理费收取方式

一、物业服务管理费实行预付费模式。第一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在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在每年物业服务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管理费一次性全额转入甲方公司账户。

第七条  特别约定事项

一、如出现甲方不能控制的情况或非管理原因而使三国印巷内任何设施设备运行中断,甲方对可能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及有关部门恢复其正常运行。乙方不能因此而拒交本协议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在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报县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备案后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过程需严格按照装修方案实施。若乙方需修改装修方案,需再次向县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备案,并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三、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和外观风貌,禁止在窗户外面或者玻璃墙外安装防盗网(隐形防盗网除外)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含维修费、经济损失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恢复如初。

四、甲方承担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及责任,不承担乙方区域范围内的公共财产或个人财产的保管责任、赔偿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

五、电费:电费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自用电费和分摊的电损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电损按照乙方所使用的电量按比例分摊。

六、乙方在制作门头广告时,应充分考虑风情街的特殊情况和外观风貌,门头广告需经甲方审核同意之后制作安装。严禁破坏外观风貌,擅自扩大尺寸。乙方的广告必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尺寸大小与广告位置相符,不得在外墙、玻璃窗等位置设置广告。

七、乙方在装修时,应做好防水措施,不破坏原有的防水层。乙方做好防水措施后,需进行足够时效的防水实验,不漏水后方可继续施工。若乙方装修后,漏水,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整改费用,并于15日内整改完毕。

八、乙方在装修和经营期间,应注意不要扰民,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设备揽客,发出声音的最高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超过此标准应主动制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甲方也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制止。

九、乙方装修、经营时,应按照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油烟必须经油烟管道处理后方可排放。乙方在安装油烟机后,应立即测试油烟管道是否通畅,有无泄漏。乙方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油烟管道泄漏、不畅通(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超过一个月,油烟管道泄漏、不畅通,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乙方在进行消防整改时,需委托给有资质的消防维(整改)保单进行施工,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因乙方消防整改原因,导致甲方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等问题,乙方须在5日内整修完毕,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一、在乙方的租赁区域内,乙方在装修和经营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十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后,甲方统一处理。乙方在运送建筑垃圾过程中,做好成品和环境保护,若损坏墙、道路、各种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在7日内恢复原样,并承担损失。

十三、乙方需在取得所有的营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并取得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后,交甲方备案,方可开业。乙方商铺开业时,需提前告知甲方。

十四、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将垃圾放置甲方的固定的垃圾桶内,不得洒落、油污地面,若发生大量油污地面的情况,乙方需及时告知甲方处理。

十五、车库停车收费,采用租赁、临时停车等方式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根据(云发改价【2014】4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关于外摆区域的摆放秩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超区域(范围)乱摆乱放或搭建物品等。甲方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具有制止的权利,必要时可暂扣乙方的工具和物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出约定标准的所有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给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催缴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23-55129792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服务质量与标准


  一、公共秩序维护

1.严格按照着装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举止得当,语言文明,保持良好工作形象。

2. 对携带进出责任区域的大件物资、危险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必须进行询问和检查, 防止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3. 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严禁闲散人员在重点防火区域逗留,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 保护公共设施,熟悉责任区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检查水电等管线有无损坏。发现有损坏时,必须立即报相关人员迅速维修,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要立即查明情况,发现可疑物品要立即做安全处理,保障辖区内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各种设施设备不受到损害。

5. 对破坏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必要时上报处理。

6. 出现突发事件时,要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对威胁公共安全、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呼叫救援。

7.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安防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记录。

8. 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对监控设备能做到熟练操作。如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

9. 讲究室内卫生,爱护机器设备,应经常性地清洁及检查监控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监控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

10. 具备较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监控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迅速按照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上报。

11.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监控资料私自下载外出传播,未经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将查询资料情况对外透露。

12. 未经批准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监控现场;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监控室有关规定,服从监控室工作人员管理。公检法或上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监控室调取资料,必须经批准后,由物业主管或负责人陪同,监控室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挪用、滥用监控设施设备。

13.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监控资料调阅记录。

14.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请假须经主管批准同意,不得擅自脱岗、漏岗。

15. 保管好安保工具和器械,保证完好无损。

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修、保养

1.供配电系统

①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地面清扫。

②定期对变压器电压、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抄表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③定期对配电房内消防器材进行检测,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④检查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⑤按要求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2.给排水系统

①定期对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给排水系统进行巡检,如有堵塞、漏水等情况,应迅速处置清掏、疏通,污物要及时清运。

②定期对水池(箱)入水孔、进水管、溢水管、水位计、浮球阀和各类闸门进行检查;对漆膜脱落处及时进行修补,表面和支架不出现锈蚀情况,保持池体结构完好,无渗漏;消防水池内的水和补水箱内的水每两年要重新清洗、更换一次。

③不定期对公共区域明装给水管道进行检查维修,冬季做好防护工作。

④定期对楼顶、排水明沟检查清扫,每年雨季前疏通管道一次;定期维护排水设施,保持完好。

3.智能化系统

不定期对监控和报警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保证监控系统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设备整洁,监控记录资料按配置要求保存;报警系统主机、红外探测器、联动装置工作正常;保持监控和报警系统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4.建筑本体  

每年对公共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和维修,如发现公共部位有渗漏、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保证房屋的完好率。

5.道路

保持路面平整、无积水;窨井、积水井不漫溢。

6.消防系统

①每年进行2次消防演习,检查消防监控设备工作状态。

②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建档备查。

7.照明系统

定期对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照明系统进行巡检,如有缺损、失效等情况,立即更换,及时恢复正常。

8.避雷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9.车库管理

①定期维护保养车库管理智能化设备(服务器、工作站及UPS、图像识别系统、摄像机,出入口机、车辆检测器、电动道闸等),保证工作正常、通信正常、图像清晰;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②建立车库(场)管理制度和管理员工作职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场地整洁。

10.电梯

①电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特种设备操作培训。

②保持电梯及机井洁净,轿箱内外无垃圾。

③协助电梯维保单位定期进行电梯检修,发现故障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④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承担电梯使用单位职责,按要求建章立制、建立档案、做好记录、张贴标记、维护保养,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相关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⑤制定电梯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保洁服务

1. 人员按规定着统一标识服,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

2. 清洁剂、保养剂等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环保标准的要求。

3. 公共区域的垃圾投放箱、桶,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

4.对人行道、前后通道、停车位、廊道、门厅、楼梯踏步、公共通道、休息平台、电梯、车库等进行清扫保洁,清扫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5. 公共卫生间每日保洁1次,保持干净、无污渍。

6. 定期对门窗、玻璃、楼梯扶手、标识标牌等进行保洁。

7. 定期对天花板、楼道灯、路灯进行清洁。

四、绿化养护管理

1. 有专业或兼职人员实施绿化的养护管理,并做好养护管理记录。

2. 定期对绿化地进行除草、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3. 根据季节和气候状况,对花草、树木进行病虫害的防治。

重庆江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